愈禁愈有勁--禁歌制度的挫折
在台灣流行音樂的歷史長河中,曾經有一段時期,官方與民間玩著一場長達數十年的「捉迷藏」。戒嚴政府為了端正風氣、維護社會秩序,設立了層層關卡的禁歌制度;諷刺的是,這套制度非但沒能讓那些「不良歌曲」消聲匿跡,反而成了最強大的「逆向行銷」工具,造就「愈禁愈有勁」的社會現象…
1960年代台灣唱片業突飛猛進,審查單位的神經也開始緊繃,整理禁歌目錄、嚴加查禁。當時的查禁標準之廣、理由之奇,反映了威權體制的焦慮。歌曲聽起來太傷感、帶點頹廢,就會被貼上灰色標籤而被禁,如知名歌曲〈三年〉,謝雷的成名曲〈苦酒滿杯〉也因此遭殃。
當時電台設有「檢聽席」,由警備總部派人坐鎮,於是受限最深。為了防止禁歌被誤播,乃採用「物理防禦」手段,工作人員會在音軌貼黏膠、圓標上打叉劃線,甚至用焊烙鐵在音軌上燒洞,至今成為禁歌制度第一線的鐵證。
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。政府的雷霆手段往往產生了「飢餓行銷」的效果:只要哪首歌被查禁的新聞一出,那首歌便立刻爆紅。代表性的案例有文夏的〈媽媽我也真勇健〉,高雄天使唱片公司出品的〈鹽埕區長〉。1969年,當紅歌后姚蘇蓉在高雄演出時,因執意演唱禁歌〈負心的人〉,竟被盯場的員警從舞台帶走,這場「帶走秀」並沒有毀掉她的歌唱事業,反而讓她的聲勢達到巔峰。
1970年代之後,在制度性管控的加持下,禁歌在公眾媒體確實受限,比如「演員證」制度,要求歌手考證時要唱愛國歌曲,並加強「事先審查」。不過,即便像〈橄欖樹〉、〈美麗島〉等歌曲因流浪意識或政治敏感被禁,仍止不住青年們在校園彈唱。
而後錄音帶的普及,熱鬧的街頭、菜市場、夜市裡,處處迴盪著沈文程、蔡秋鳳和陳小雲的聲音。這些講述社會基層情緒、甚至大肆批評政府的歌曲,根本不管審查制度。更有音樂人以「歌曲被禁」為傲,將其作為宣傳噱頭,展現出台灣社會在解嚴前夕多元聲音迸發的景象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