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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音聲一百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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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市、錄音帶與「方言」的孳長

夜市、錄音帶與「方言」的孳長

方言(dialect)指的是一個某種語言的變體,通常指的是語言發展的例外型態。不過在外來黨國體制下的臺灣,社會普遍通用的本土語言被貼上「方言」的標籤,遭到教育與廣電媒體的排擠。本土語言文化在地下經濟支持下蓬勃發展,其內容也就特別具有社會底層的氣質。

  1969年電視台開始有競爭,楊麗花一系列電視歌仔戲和黃俊雄《雲州大儒俠》在電視剛開始大流行,隨著黑白轉入彩色,幾乎霸佔所有的收視人口,帶動整個電視產業發展。政府認為「方言」節目過多,會影響「國語運動」和「中華文化」的推行,開始限縮本土語言,甚至明文於《廣播電視法》(1976年)之中。

  《廣電法》明令大眾媒體旨在「發揚中華文化,提供高尚娛樂」,規定節目內容要以新聞政令、教育文化、公共服務相關節目為主,規定「電臺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,方言應逐年減少;其所應占比率,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。」1980年起限制最苛,電視每天只能播放半小時方言節目、播放兩首方言歌曲,直到解嚴後逐漸放寬。儘管1993年廢除了本土語言限制,近年更施以政策性的保護,經過一個世代的文化清洗,「國語」已成公眾社會的主要語言。

面對不友善的媒體環境,蓬勃的臺語娛樂文化在「地下」持續孳長茁壯,在1980年代,民間交換資源物品、情報流通的場所—夜市,成為臺語流行文化的散播中心,「錄音帶」掀起的媒體革命浪潮,更成為台語文化得以蓬勃發展的助力。

1980年前後,坊間開始流傳各式各樣的「錄音帶」,有流行歌曲,也有民謠唸歌,如著名廣播主持人陳京推出的《台灣鄉土民謠勸世歌》、《台灣民謠勸世歌》,其中收錄了呂柳仙〈十殿閻君〉、黃秋田〈林投姐〉、徐鳳順〈勸君勿賭博〉等台灣傳統唸歌,還有如廖峻、澎澎一系列「大爆笑」的餐廳秀實況錄音等爆笑錄音帶。

  錄音帶初面市並不比唱片便宜太多,但便於「製作」、「拷貝」、「盜錄」,內容上的彈性是其一大優勢。只要有一台有紅色錄製鍵的雙匣錄音機和一捲空白錄音帶,就可以製作屬於自己的錄音帶,就像是《獵人》裡頭,奇犽用錄音機打算複製小傑爸爸留下的錄音帶一樣。

夜市裡每一攤掛著喇叭的位置都有屬於自己的版本,而直接面向「顧客」與「利益」攤販便能夠會以「熱門」程度為主要考量,揀取不同專輯、不同歌手的熱門曲目再製成獨家合輯版本,甚至可以由顧客決定A、B面各自要錄製的歌曲。這個時候除了唱片公司自己發行的《台語老歌》、《全國台語暢銷金曲選輯》、《台語情歌熱唱》之外。各式各樣特製、客製、「獨一無二」的錄音帶,侵害著作者的權利,但從「翻過面」來聽,卻又能聽見臺灣文化頑強孳長的訊息。
(研究/撰文:陳柏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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