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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的故事:蔡培火音樂特輯

類別: 文章分享

日期: 2018/05/21

點閱數: 2342

整理/黃裕元、謝家欣

〈臺灣自治歌〉─點心擔合唱團

1921年由林獻堂率領178人簽屬「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」,送交日本帝國議會,結果雖為不採納,卻引起了臺灣有志之士的關注,在第二次送交請願書不被採納後,蔡培火與文化協會幹部組成「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,以便更有效率地推動請願。1923年1月向臺北警察署申請結社,未通過。一個月後,蔣渭水、蔡培火、陳逢源前往東京準備第三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,由身在東京的林呈祿為代表,向當地警察署申請結成「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,此次則未受禁止。

到了1923年底,臺灣總督府表示此結社違反《治安警察法》,於1924年起訴蔣渭水等18人,一審宣判全數無罪;然而辦理此案的檢察官不服判決,申請復審,此次改判13人有罪,其中蔡培火被判禁錮4個月。

1925年蔡培火因此事件入獄,在獄中完成〈臺灣自治歌〉歌詞,1931年加上旋律,成為完整的〈臺灣自治歌〉

〈美臺團團歌〉─點心擔合唱團

治警事件的風波平息後,時近蔡培火母親七一大壽,文化協會全臺會員籌錢為蔡母祝壽,蔡培火雖婉拒,仍籌到四千多元,蔡培火將這些禮金留下兩百元買禮物送母親,其餘購買教育影片和美製放映機器一部,作為日後美臺團活動的資本。美臺團為蔡培火與文化協會之幹部,為提升島內民眾智識,巡迴各地播放影片的團體,對觀眾僅收取微薄費用。

美臺團放映的影片有:「丹麥之農耕情況」、「丹麥之合作事業」、「犬馬救主」、「北極動物之生態」等,並培訓具有教育經驗的年輕人,專門播放影片和擔任辯士(影片解說人)。

 

〈咱臺灣〉─點心擔合唱團

〈咱臺灣〉─林氏好演唱

蔡培火在日記寫著,總督府募集的臺灣歌謠都沒有很好,乾脆自己寫一首,〈咱臺灣〉便是由此發想應運而生的作品。

這首歌請到歌星林氏好演唱,於1935發行唱片,後雖因戰爭爆發,不利具有臺灣意識的歌宣傳,在1960年代以來在美國的臺灣人陸續傳唱,成為抒發思鄉情懷的代表歌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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